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打造“海河工匠”品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26〕20号),拟于近期举办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汽车工程职业技能竞赛机动车检测工、汽车整车装调工、汽车零部件装调工赛项天津市选拔赛(以下简称竞赛)。
一、竞赛组织
本赛项为市级二类竞赛。
主办单位: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
竞赛成立“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下设赛项专家组及裁判组,专家组负责竞赛命题、技术点评等工作,裁判组在裁判长领导下,独立开展现场执裁、成绩评定等工作。
赛项成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负责赛项竞赛过程监督及仲裁工作。
二、竞赛项目及分组
竞赛设置机动车检测工(自动驾驶算法测试方向)、汽车整车装调工(车路云一体化技术方向)、汽车零部件装调工(智能环境感知技术方向)赛项;三个赛项均设立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均为双人竞赛项目。
三、参赛选手
(一)竞赛选手
1.职工(教师)组:
从事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相关工作的企业职工以及相关专业的各类院校教师,均可由所在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2.学生组:
(1)各院校中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可报名学生组竞赛。
(2)学生组参赛队选手不限性别,天津市区域内本科、职业院校(高职、中职)和技工院校的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参赛。
(3)指导教练规定:学生组参赛队每队仅限报名 1 名指导教练。
(二)裁判长及裁判
本次竞赛活动裁判长按照赛项相关技术要求由主办单位聘请专业领域内相关专家担任。为确保竞赛过程公平公正,裁判员由各参赛队推荐人员产生(附件2)。同时裁判长及裁判员应具备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并遵循回避原则。
(三)其他要求
各参赛单位上报1名领队负责本单位参赛活动事宜。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荣誉及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获得“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参加本市选拔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关竞赛奖励,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四、竞赛内容
竞赛只设实操考核,不设理论考试,理论知识融入实际操作技能中考核。实操全部考核内容为线下考核。
具体竞赛规程(技术工作文件)由大赛技术专家组另行通知。
五、竞赛实施
(一)竞赛时间
拟于2026年6月27-28日举办,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汽车与轨道交通学院
六、竞赛奖励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4〕5号)奖励政策执行。
获得前6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获得前6名的学生选手可晋升中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同一年内参加竞赛,只能晋升一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参赛人数须在15人(队)以上,不足15人(队)的,不给予相关选手竞赛奖励。
七、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前。
(二)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单位确定参赛选手,裁判;填写大赛报名表及汇总表(附件1、3)、赛项参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与报名汇总表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以及选手2寸白色背景照片(不低于2M),发送至赛项指定邮箱。
(三)报名要求
各参赛单位每个赛项各个组别最多选派5名选手参加比赛。
报名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选手,如赛前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选手所在单位于开赛前3个工作日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经确认后方可更换。
联系人:李欢
电子邮箱:lihuan@tsguas.edu.cn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
1.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汽车工程职业技能竞赛天津市选拔赛报名表
2.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汽车工程职业技能竞赛天津市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
3.2026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全国汽车工程职业技能竞赛天津市选拔赛报名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