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闽单位、省属(央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打造“匠心福建 技能未来”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和队伍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服务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驱动发展,现将2026年我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计划
经研究,2026年度全省计划开展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共44场涉及120个赛项(详见附件),其中一类竞赛27场涉及97个赛项,二类竞赛17场涉及23个赛项。
二、竞赛标准
各竞赛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技
能要求命题,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参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自主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作为竞赛项目技术标准,确保竞赛技术工作质量。
三、竞赛组织
(一)组织工作
1.各竞赛项目实行牵头主办单位负责制,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科学严密制定各竞赛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含卫生安全等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和规范管理,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各项竞赛除竞赛通知由各联合主办单位共同发文外,竞赛结果公告及其他配套文件均由牵头主办单位行文确认,原则上各项竞赛应于年度内组织完成。
2.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做好本地区2026年度市县级竞赛项目计划安排,及时公布并报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备案。各设区市组织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应参照国赛、省赛模式规范管理。
(二)技术工作
1.各牵头主办单位要通过遴选或推荐方式确定裁判长,做好裁判人员管理培训和赛事监管,严格按照公布的竞赛项目和竞赛等级开展竞赛活动,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决赛方案、通知、技术文件等有关材料请于赛前40天报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备案。
2.各竞赛牵头主办单位应专门成立竞赛技术工作组进行竞赛试题的命制工作(含技术工作文件),理论考核国家题库有试题的,原则上应从国家题库中抽取,对须保密的试题,应制定相应保密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竞赛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健全竞赛监督机制,牵头主办单位应成立竞赛监督工作组,监督工作落实到竞赛全过程。严格落实竞赛奖励制度。竞赛奖项设置应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各有关单位不得自行颁发竞赛正式通知以外的奖项。
(二)加大竞赛宣传。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借助新媒体平台,积极做好竞赛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竞赛,努力提升技能水平,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好竞赛工作总结。各竞赛活动应于竞赛结束后40天内向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报送竞赛活动情况总结(含新闻宣传稿、比赛现场、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关申报材料、竞赛成绩单(需经裁判组、监督组签名确认)、裁判候选库及裁判组名单等。未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单位不得申报下届职业技能赛事。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pdf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