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省级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擦亮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做好全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统筹规划,确保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就2026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赛扬赣鄱风采
二、竞赛设置
2026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分二类和三类竞赛2个类别,设职工组、学生组2个组别,具体如下:
(一)省级二类竞赛
由省直有关部门、省级行业协会或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业集团公司等面向全省范围单独或联合举办;或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托当地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并面向全省范围单独或联合举办。
(二)省级三类竞赛
由省属企业、省管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面向内部职工或学生(学员)单独或联合举办,竞赛项目为相关企业生产所涉及的职业(工种)。
三、申报条件
举办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满足竞赛需要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等;有满足竞赛组织要求的组织机构、评判队伍、仲裁组织、赛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等;有可靠的经费保障;有完善的竞赛实施方案、竞赛规则、评分方法和标准;有完善的赛务、安全、卫生、环保等保障措施。
四、竞赛职业(工种)和标准
(一)竞赛职业(工种)
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我省制造业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及特色代表性产业,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必须是本单位主管或主营业务,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3-6大类,技术性强、通用性广、从业人员较多和影响较大,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设有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相关职业技能等级可以备案。
(二)竞赛标准
1.省级竞赛原则上职工组以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的标准和要求为基础,学生组以中级工(四级)及以上的标准和要求为基础,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组织命题,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等方面内容。全面引入世界技能大赛竞赛标准,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的竞赛标准和组织模式,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2.竞赛一般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其中,操作技能成绩权重一般不低于70%,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考核过程。
五、竞赛奖励
(一)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
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省级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个人项目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和三人及以上项目第1名的职工选手,按规定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
(二)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省级二类竞赛
(1)职工组。①各职业(工种)个人项目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和三人及以上项目第1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种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各职业(工种)个人项目第4至第10名、双人项目第3至第5名和三人及以上项目第2至第4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学生组。①各职业(工种)个人项目前3名、双人项目前2名和三人及以上项目第1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各职业(工种)个人项目第4至第10名、双人项目第3至第5名和三人及以上项目第2至第4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省级三类竞赛
(1)职工组。①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种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各职业(工种)个人项目第2至第5名、双人项目第2至第3名和三人及以上项目第2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学生组。①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各职业(工种)个人项目第2至第5名、双人项目第2至第3名和三人及以上项目第2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相关获奖选手证书颁发按照颁证当月人社部职业(工种)可备案等级执行,已取得同职业(工种)同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奖励
省级二类竞赛个人项目取得前3名,双人项目取得前2名,三人项目取得第1名选手的指导教师(每名选手限1名指导老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科学申报赛项。同一级别竞赛中,针对同一群体举办的同一职业(工种)竞赛,原则上两年及以上举办一次,另有规定的除外。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及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结合本单位、本地区技能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赛项申报。对不同单位申报的针对同一群体举办的同一职业(工种)竞赛,将合并办赛或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举办。
(二)确保赛事质量。申报赛事经审核、公布后,各主办单位要按照规定开展竞赛工作,接受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赛事举办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比赛成绩,承办单位五年内不得申请承办“振兴杯”赛事。全程参赛选手少于20人的,江西省技术能手、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数量减半,少于10人(含)的仅通报比赛名次。
(三)其他要求。各申报单位应审慎研究确定申报赛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一旦申报,不得随意更改。赛项主办单位须切实承担办赛主体责任,做好赛项实施方案及与技术文件拟定工作,原则上竞赛通知下发与比赛时间的间隔不少于1个月,并于10月底前完成各赛项决赛。申报材料(附件1、2)纸质扫描版及word电子版须于2026年3月15日前,以“××单位+省级×类竞赛”命名发送至邮箱:jszzc810@163.com。逾期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戴逢华、聂 旺
联系电话:(0791)86383463;86386181
附件:1.2026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省级竞赛申报表.doc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12日